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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城市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7-8-3 15:41:25

      据中消协消息  为加强对母乳代用品市场的社会监督,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2007年6-7月,中消协联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合肥、福州、南昌、郑州、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市等30个城市消协,组织开展了母乳代用品市场状况调查。调查采用“判断抽样”法选取被调查者,访问6个月以内婴儿的母亲。调查共获得来自414个社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有效样本15139个。

主要调查结果
    一、97.4%的婴儿母亲认同母乳喂养对婴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性
    当问及婴儿母亲“母乳喂养对婴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性如何”时,调查结果显示:回答母乳喂养对婴儿生长发育“重要”的比例为72.1%;回答“比较重要”的比例为25.3%;认为“不重要”的比例仅为2.6%。可见,有97.4%的婴儿母亲认同母乳喂养对婴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性。
    婴儿营养专家指出,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品。母乳所含的营养物质齐全,构造精细,非常适合于婴儿身体快速生长发育对营养的需要,适合于尚未发育成熟的生理功能和器官。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推荐的标准,0~6个月内婴儿应纯母乳喂养。所谓“纯母乳喂养”是指,除给婴儿哺喂母乳外,不给婴儿喂食其它食品和饮料。    
    二、多数婴儿母亲对母乳喂养的优越性认知度较高
    当问及母乳及母乳喂养有何好处时,调查结果显示:八成以上婴儿母亲认识到母乳“营养好”;3/4的婴儿母亲认识到母乳“容易消化吸收”;超过2/3的婴儿母亲认识到母乳喂养“有助于婴儿身体、心理发育”;一半以上认识到母乳喂养能够预防婴儿感染、喂养成本低于人工喂养。此外,超过1/3的婴儿母亲能认识到母乳喂养能够“保护母亲健康”。
    育婴专家指出,母乳喂养不仅对婴儿的生长发育至关重要,而且有益于婴儿母亲的身体健康,如促进子宫尽快回归正常位置、降低罹患乳腺癌的风险,等等。
    三、八成以上婴儿母亲认可母乳比婴儿配方奶粉好
当问及婴儿母亲婴儿配方奶粉对孩子好还是母乳对孩子好还时,调查结果显示:回答“母乳”好的比例最高,达83.2%;其次是认为“差不多”,比例为9.6%;认为“婴儿配方奶粉”好的比例为5.1%。
    婴儿营养专家指出:婴儿配方奶粉是在牛乳或其它动物乳汁的基础上添加适当营养素的一种人工食品,它的出现是为了满足特殊状况婴儿(如母亲因患病不能喂哺婴儿等)的需要。母乳明显优于婴儿配方奶粉,如母乳含有婴儿生长和发育必须的各类专用酶,新生儿还能从母乳中获得免疫体,从而降低罹患麻疹、小儿麻痹、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四、有85%以上的婴儿母亲给婴儿喂哺母乳,纯母乳喂养率不高
    当问及婴儿母亲目前采取的喂养方式时,调查结果显示:回答“母乳喂养”的比例为52.4%;其次为“母乳+配方奶”的混合喂养,比例为32.9%;采用“配方奶喂养”方式的比例为14.7%(详见图3)。可见,85.3%的婴儿母亲让婴儿吃母乳,但纯母乳喂养率不高,使用配方奶的比例高达47.6%,我国提高纯母乳喂养率任重道远。
    五、纯母乳喂哺意愿不强,母乳喂养率随月龄增加而下降
    当问及婴儿母亲打算纯母乳喂养婴儿几个月时,调查结果显示:仅有55.8%的婴儿母亲准备纯母乳喂哺婴儿到六个月(详见图4),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的85%的纯母乳喂养率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进一步分析显示,随着婴儿月龄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婴儿将告别母乳喂养,转而采用人工喂养方式(详见表1)。
表1  对不同月龄段婴儿采用的喂养方式的情况(%)       
婴儿月龄/喂养方式 母乳喂养     配方奶喂养 母乳+配方奶
零个月            64.5       10.7    24.8
一个月            61.1       13.1    25.8
两个月            56.8       14.7    28.5
三个月            51.5       14.8    33.6
四个月            47.2       15.3    37.5
五个月            47.1       15.6    37.2
六个月            41.3       17.8    40.8
平均            52.4       14.7    32.9
    六、母亲放弃纯母乳喂养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喂养指导、工作忙、认为奶粉好等
    当问及婴儿母亲不能坚持纯母乳喂养六个月的原因时,调查结果显示:回答“母乳不足”的比例最高,达41.8%;其次为“产假短或工作忙”,比例为32.3%(详见图5)。据育婴专家介绍,只要指导方法得当,超过95%的产妇能够做到纯母乳喂养。调查中超过四成“母乳不足”,反映了当前我国在母乳喂养指导方面的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产妇还不得不面临产假短或工作忙等原因,也给母乳喂养行动造成直接影响。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有13.8%的婴儿母亲是因为认为“配方奶方便简单、营养丰富”而放弃母乳喂养。
    七、《守则》和《办法》知晓率低,仅有两成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是规范母乳代用品市场的基本法规。当问及婴儿母亲是否听说过这些法规时,仅有两成的婴儿母亲“听说”过《守则》或《办法》(详见表2)。
    不仅如此,进一步分析显示,在听说过《守则》或《办法》的婴儿母亲中,知道《守则》或《办法》具体内容的婴儿母亲不足六成(详见表3)。可见,我国在《守则》和《办法》宣传方面还非常不够。
表2  对《守则》和《办法》知晓度(%)      
法规类别/是否听说 听说过 没听说
《守则》           20.7 79.3
《办法》           20.8 79.2
表3  对《守则》和《办法》的了解程度(%)       
法规分类/了解程度 基本了解 了解一些 了解很少 不了解
《守则》             19.0   35.3   18.9  26.8
《办法》             18.3   35.4   19.9  26.4
八、分娩住院期间婴儿使用母乳代用品问题突出
    在本次被调查者中,有56.6%的婴儿母亲选择在爱婴医院分娩。按照有关规定,爱婴医院不得随意让婴儿接触和使用母乳代用品。调查结果显示,62.7%的婴儿在爱婴医院使用过母乳代用品,爱婴医院遵守相关法规情况不容乐观。而这一问题在非爱婴医院更显突出,违规使用比例高达74.8%。进一步分析显示,44.9%的婴儿在爱婴医院使用过奶瓶,40.3%的婴儿在爱婴医院使用过奶嘴,39.6%的婴儿在爱婴医院使用过奶粉(详见表4)。尽管相对而言,爱婴医院在遵守相关法规方面要比非爱婴医院做得好,但是,仍有一些爱婴医院向婴儿提供母乳代用品,既违反《守则》和《办法》的规定,也严重违反了爱婴医院的管理规定。
表4  分娩住院期间婴儿使用母乳代用品的情况(%)       
医院分类/母乳代用品 奶粉 奶嘴 奶瓶
爱婴医院                   39.6 40.3 44.9
非爱婴医院          48.3 52.9 57.9
    九、母乳代用品市场促销行为妨碍母乳喂养
    (一)不适当的奶粉推销和推荐行为突出
    《守则》和《办法》规定,禁止向怀孕或哺乳期间的妇女推销或推荐母乳代用品。然而,调查结果显示:56.2%的婴儿母亲在怀孕或哺乳期间收到过母乳代用品或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她们提供的有关情况,41.2%的婴儿母亲反映她们在怀孕或哺乳期间遇到过“奶粉厂家代表”推销奶粉的情况,24.5%的婴儿母亲反映她们在怀孕或哺乳期间遇到过“医务人员”推荐奶粉的情况。这种不适当的推销和推荐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参与,给母乳喂养造成巨大冲击,对营造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的环境具有破坏性。
    (二)多数婴儿奶粉包装说明没有显著标示母乳喂养的优越性
    《守则》和《办法》规定,母乳代用品包装说明应明示母乳喂养的优点。调查结果显示,55.2%的婴儿母亲不了解此项规定。当问及用过婴儿奶粉的母亲是否发现奶粉包装说明里含有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忠告语(如“母乳是最好的”)时,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8.5%的婴儿母亲看见过;回答“没注意”的比例为45.5%;回答“没有”看到的比例为15.9%。可见,超过六成的婴儿母亲因相关标识不显著等而没能看到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忠告语。
    (三)奶粉宣传对母乳喂养行为造成较大干扰
    当问及婴儿母亲目前大量存在的奶粉宣传是否会动摇坚持母乳喂哺婴儿的决心时,调查结果显示:回答“会”产生动摇的比例为15.9%;回答“不一定”的比例为22.2%;61.9%的婴儿母亲明确表示“不会”。然而,当听到婴儿奶粉宣传中有“添加DHA等营养物质,有利于孩子大脑发育”等相关宣传内容后,57.2%的婴儿母亲表示会为婴儿选购这类配方奶粉。这表明,婴儿配方奶粉的相关功能性宣传会对婴儿母亲造成潜在影响。不仅如此,21.7%的婴儿母亲反映,她们在怀孕或哺乳期间从电视上看见过奶瓶或奶嘴广告;而另一方面,44.6%的婴儿母亲并“不知道”给婴儿使用奶瓶或奶嘴会影响到母乳喂养。育婴专家指出,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将对母乳喂养行动造成严重干扰,也为《守则》和《办法》所禁止。
    《办法》规定: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食品广告不得明示和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从目前奶粉广告市场情况来看,奶粉广告中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等形式的违规宣传为数不少。据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提供的6月份广告监测数据显示,该中心监测到的3151条次涉嫌违法的广告中,乳制品广告就有922条次,其中一些乳制品广告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
    十、医院、社区和工作单位在推广母乳喂养工作方面明显不足,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的环境还远没有形成
    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然而,根据调查反映的有关情况,婴儿母亲对医务人员有关母乳喂养指导的满意率仅为51.6%;不仅如此,婴儿母亲遇到母乳喂养方面的困难时难以获得来自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服务,大多只能依靠亲友帮忙。而在社区或工作单位方面,只有45.4%的孕产妇能得到有关母乳喂养的知识。可见,医院、社区和单位在推广母乳喂养工作方面明显不足,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的环境还远没有形成。

结论和建议
    一、加大《守则》、《办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环境
    调查结果表明,婴儿母亲对《守则》和《办法》的知晓率很低,对相关内容的了解有欠深入,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社区、工作单位在推广母乳喂养方面的服务还无法满足婴儿母亲的需要。为此,呼吁社会各界加大《守则》、《办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和推广母乳喂养知识,共同营造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的良好环境。
    二、奶粉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自身行为的规范 
    根据调查反映的有关情况,目前,有的奶粉公司通过为商家提供赠品、举办公司活动或开办妈妈课堂等形式向婴儿母亲赠送婴儿奶粉,有的通过其委派的代表向孕产妇推销奶粉,还有的通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向婴儿母亲推销婴儿奶粉。这些做法和行为严重破坏了支持、促进和保护母乳喂养的环境。为此,呼吁各奶粉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自身行为的规范。
    三、呼吁尽快修订《办法》,完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市场促销
    育婴专家指出,新生儿一旦接触和使用母乳代用品,特别是婴儿奶粉、奶嘴后,拒绝母乳喂养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很难适应母乳喂养方式,不利于推广母乳喂养。根据调查反映的有关情况,目前,一方面无处不在的奶粉广告宣传和缺乏科学依据的功能性宣传动摇着越来越多的婴儿母亲,另一方面,婴儿母亲又能够很方便地通过市场或一些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获得婴儿奶粉赠品,母乳喂养行动正面临严峻考验。然而,目前对违规行为还缺乏可操作性的处罚办法,《办法》亟待修订和细化。为此,呼吁尽快修订《办法》,完善相关规定,对母乳代用品市场促销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四、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加快推进爱婴医院建设
    调查结果表明,爱婴医院在推广母乳喂养工作方面要明显好于非爱婴医院,发挥了积极表率作用。然而,调查结果还表明,部分爱婴医院工作人员确实存在违规推荐和使用母乳代用品的行为,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有爱婴医院七千多个,相对于庞大的医疗机构队伍来说,爱婴医院的普及率并不高。2007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办事处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和太平洋办事处在菲律宾马尼拉提出倡议,2015年前所有医院均建成爱婴医院,我国爱婴医院建设任重道远。为此,建议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加快推进爱婴医院建设。
    五、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爱婴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地段保健机构的作用
    根据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婴儿母亲的生产住院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然后回到社区、回到家庭。医疗服务机构在推进母乳喂养工作方面固然重要,但是回到社区后,如何接受相应的服务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多数社区均建有地段保健机构,然而,调查结果表明,这些机构的作用发挥得还很不够。为此,建议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地段保健机构的作用,支持和鼓励社区推广母乳喂养,对工作取得成效的社区授予“爱婴社区”称号。
    六、适当延长产假,落实带薪休假,为实现六个月纯母乳喂养创造条件
    根据目前我国的休假制度安排,职业女性所能安排的母乳喂养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四个月,与相关国际组织推荐的六个月纯母乳喂养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因“产假短或工作忙”而不能坚持纯母乳喂养六个月是造成我国母乳喂养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为此,呼吁修订相关休假规定,适当延长产假,落实带薪休假,为实现六个月纯母乳喂养创造条件。

链接: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十条
    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用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奶粉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像。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
   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炼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提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备条件。

    母乳代用品: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他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替代母乳的其他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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