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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中奖信函”诈骗
警示类型:
发布时间:
2007-1-16 9:38:08
今年以来,昆明市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全国各地消费者来电来函,分别反映收到由昆明邮寄的“香港创佳集成厨房公司”、“香港彩福珠宝行”、“香港源昌电子集团昆明分公司”等不同行业、不同公司的中奖信函,凡接到中奖信函的消费者都能中二、三等奖,奖项价值均在二十万元以上,奖品有汽车、现金等,尽管奖品内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每位中奖人在兑奖时均须先交纳“邮寄费”、“手续费”、“公证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一旦这些费用交清后,公司便杳无音讯。针对这一情况,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特提醒全国的消费者注意:
一、虽然邮寄的宣传单上有公司的网站和电话号码,但消费者仍要要保持头脑清醒,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
二、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商业促销活动中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除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以往在社会上出现的各种数额巨大的商业促销奖都是骗局。
三、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侥幸心理,以多变的手段和翻新的花样诈骗钱财。
摘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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