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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先交公证费肯定是骗局
警示类型:
发布时间:
2007-1-16 9:35:24
在过去的一年里,举办中奖活动欺诈消费者的投诉非常之多!德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公证费用的,可以判断这绝对是骗局。
消费者投诉称,这些骗局的内容和手段大同小异:都是冒充一些知名大企业尤其是“索尼”和“三星”公司,给消费者寄去中奖函,函中多是打着“热烈庆祝三星(索尼)品牌商务调查活动隆重举行”的名义,在刮奖区刮得的奖品都是“威驰”轿车一辆,并都谎称该活动已经由市政府批准、由北京市海淀区第X公证处监督公证。
但是,这些中奖函所留的兑奖专线和公证处专线电话,如:0130-××、0131-××、0132-××等,经调查,这些电话号码都是外地的手机号码,所留的地址也是不存在的。
在中奖函中,都会注明如果不领奖,还可委托公证处进行拍卖或托运(邮寄),但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委托公证费几千元。
调查表明,“索尼”、“三星”公司从未在中国举办任何通过手机短信或邮寄形式从事抽奖的活动,包括固定电话抽奖、移动电话抽奖、刮卡中奖等。
消协提醒消费者: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对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大奖”,消费者基本不用相信;同时,公证费一般由抽奖主办单位交纳。
因此,对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公证费用的,可以断定属于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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