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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工商局局长、企业协会会长、税务所长的几个问题。
作者:
张凯文
回复次数:
0
浏览次数:
322
更新时间:
2010-2-27 14:46:26
讨论内容
1.请问,对于一些案例明显,性质严重的经济案件,我们广大消费者应该怎么相信我们伟大的政府? 2.请问,2010年非法运营企业,政府部门仍然要调查N年,核实N年,才做打算嘛? 3.请问,如果这样被骗的事,发生在你的亲戚朋友身上,您们的子女身上。你们子女,你们亲戚朋友的血汗钱。被这样的诈骗团伙骗走,你们还会先观察观察嘛? 4.作为中华儿女,不要让外国人感觉中国人什么都不行,那些骗人的连本国人都骗,还有没有点同胞的感情?他们还配做中国人嘛?怎么体现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 5.我只是个普通的人,挣得不多,消费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消费也带动经济循环,这样的3无企业,诈骗基层劳动人民的血汗钱。 如果这种事,发现了也无动于衷,那我们的政府,就不要开了,我们都去抢劫好了。 6.最后,还消费者一片清澈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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